加拿大 Visitor Record 訪客紀錄:延長逗留資格、費用與申請流程(2026)
想在加拿大延長逗留,需在目前居留身份到期前至少 30 天申請「訪客紀錄(Visitor Record)」,費用 CAD 100,透過 IRCC 線上系統辦理。護照無入境章者,預設逗留期限為入境日起 6 個月。

想在加拿大多待一段時間?只要在目前居留身份到期前至少 30 天,就可以向 IRCC 申請「訪客紀錄(Visitor Record)」,費用為 CAD 100,透過 IRCC 線上系統辦理。不論你入境時持的是電子旅行許可(eTA)、訪客簽或其他文件,都適用這個申請管道。
本文依據 IRCC 官方頁面整理訪客紀錄的定義、申請資格與流程,查證日為 2026-09-12。內容僅供參考,個別情況各有不同,重要決定請以 IRCC 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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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紀錄(Visitor Record)是什麼?
訪客紀錄(Visitor Record)是 IRCC 核發給符合條件者,用來延長在加拿大逗留期間的臨時居留文件。
特別注意:訪客紀錄不是簽證(It is not a visa)。 持訪客紀錄離境後,並不保證能以同文件再次入境;重新入境仍需符合入境要求(如持有有效 eTA 或訪客簽)。
根據 IRCC 官方說明,訪客紀錄的主要用途是:
- 以訪客身份延長在加拿大的逗留時間
- 以不需工作許可的工作者或不需學習許可的學生身份延長逗留
- 變更臨時居留類別,例如從學生簽(Study Permit)或工作許可(Work Permit)轉換為訪客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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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申請訪客紀錄嗎?
預設逗留期限是多久?
IRCC 官方說明:入境加拿大後,若護照內沒有入境章,預設允許逗留期限為入境日起 6 個月。 若護照內有入境章(stamp),則逗留期限以章上標示的日期為準。
> 注意:護照上的入境章日期才是你的居留到期日,不是你的簽證上的日期。
若想超過到期日繼續留在加拿大,必須在到期前申請訪客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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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根據 IRCC 官方「Who can apply」頁面(查證日:2026-09-12),以下人員可申請訪客紀錄:
- 訪客(Visitor):希望延長以訪客身份在加拿大的逗留期間
- 不需工作許可的工作者:希望延長在加拿大的工作停留時間
- 不需學習許可的學生:希望延長在加拿大的學習停留時間
- 希望變更臨時居民類別的人,例如:
- 從學生簽(Study Permit)持有人變更為訪客 - 從工作許可(Work Permit)持有人變更為訪客
入境時持有的文件種類(訪客簽、eTA 或其他)不影響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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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時間
根據 IRCC 官方說明,應在目前居留身份到期前至少 30 天提交申請。
官方寫的是「應在目前身分到期前至少 30 天申請」。審查期間身分如何延續,IRCC 用語與條件會改,本文不把它寫成一定合法留下;不要拖到截止日才送件。
若身分已經過期,IRCC 說明:有些情況可在過期後 90 天內申請補回訪客身分(Restore status as a visitor),費用 CAD 246.25,且不保證核准。超過這個窗口或條件不符,就不能當成一般延期。建議到期前申請,避免走補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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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根據 IRCC 費用頁面(查證日:2026-09-12):
- 延長逗留(訪客紀錄):每人 CAD 100
- 補回訪客身份(Restore status as a visitor):每人 CAD 246.25
家庭同行申請時,每位成人均須分別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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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線上申請流程)
IRCC 提供線上申請系統,一般流程如下:
申請前準備:
- 可掃描或拍攝的文件電子檔
- 可在 IRCC 線上帳戶繳費的支付方式(以繳費頁當下列出的為準)
申請步驟:
- 前往 IRCC 官方線上申請系統,建立帳號或登入
- 點選「What would you like to do in Canada?」選擇「Visit」(造訪)
- 「What is your current country/territory of residence?」選擇「Canada」
- 系統會根據你的回答產生個人化文件清單
- 填寫申請表,上傳所需文件,繳費 CAD 100
- 提交後 IRCC 會發送收件確認信或電子郵件
若無法線上申請: 部分情況可提交紙本申請(例如:無法使用線上系統者)。紙本申請文件提交後不需再另行線上補交,但處理時間通常較長。
IRCC 申請系統入口: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visit-canada/extend-stay/appl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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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與再入境
訪客紀錄不等於簽證,若你在訪客紀錄有效期間離開加拿大:
- 若需要簽證才能入境加拿大,則離境後仍需持有效訪客簽才能再度入境
- 若是 eTA 適用國家(如台灣),仍需持有有效 eTA 才能再度入境
- 訪客紀錄本身不保證你能重新入境
若計劃在訪客紀錄有效期內出境再返加,建議事先確認入境條件是否仍符合要求。更多入境文件資訊可參閱 加拿大 eTA 與訪客簽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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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我入境時沒有蓋章,不知道自己的逗留到期日是哪天,怎麼辦?
A:根據 IRCC 官方說明,若護照內沒有入境章,預設逗留期限為入境日起 6 個月。如你不確定自己的入境日,建議查看當時的機票、入境紀錄或向 CBSA(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確認,或及早提交申請以避免逾期風險。
Q:學生簽(Study Permit)或工作許可快到期,可以申請訪客紀錄繼續待在加拿大嗎?
A:可以。根據 IRCC 官方說明,持學生簽或工作許可者可申請訪客紀錄,將身份轉換為訪客,但轉換後不得再以學生或工作許可的身份從事原活動。個案條件各有不同,是否合適請自行評估或諮詢移民顧問。
Q:訪客紀錄可以申請幾次?逗留可以延長多久?
A:IRCC 官方頁面並未明訂最多申請次數或最長總逗留時間,每次申請均由 IRCC 視個案決定批准時長。官方無法保證申請一定獲批。
Q:如果申請被拒,我需要立刻離境嗎?
A:個案條件各有不同。若申請被拒,且目前的居留身份已到期,通常須在 IRCC 規定的時間內離境。建議提前申請並預留充分時間,如有疑慮請諮詢持牌移民顧問(RCIC)。
Q:申請時需要哪些文件?
A:IRCC 線上系統會依據你的回答產生個人化文件清單,常見項目包含護照、旅行紀錄、支持留加理由(如受邀邀請函、財力證明等),實際清單以系統產生的為準。請勿以本文所列為唯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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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源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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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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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以 IRCC 官方網頁為依據,查證日為 2026-09-12。移民法規與政策可能隨時更新,請以 IRCC 官方最新公告為準。本文不構成個人移民法律建議,如有疑慮請諮詢持牌移民顧問(RC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