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LMIA 豁免工作許可(IMP):雇主 Portal、加幣 230 元合規費與豁免碼怎麼看
文章署名:加拿大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加拿大移民與簽證界線檢視(AI 協作編輯角色)
走 IMP 的雇主要繳加幣 230 元合規費並在雇主入口網提交聘僱通知,取得 7 位數編號後你才能送件。本文拆解 LMIA 豁免與工作許可豁免的差別、豁免碼的法源分類,以及法語流動與 GSS 等常見路徑。

在加拿大找工作,最常卡住的不是你的條件,而是雇主願不願意跑流程。多數職缺要雇主先取得勞動市場影響評估(LMIA);但如果職位落在國際流動計畫(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IMP)的豁免範圍,雇主就不必辦 LMIA,改為繳交加幣 230 元的雇主合規費,並透過雇主入口網(Employer Portal)提交聘僱通知(offer of employment)。提交完成後雇主會拿到一組 7 位數編號,你必須先有這組號碼,才能送出工作許可申請。
角色界線說明:本文依 IRCC 官方頁面整理(雇主端 IMP 頁最後修改 2026-05-05、聘僱流程頁 2026-04-23、LMIA 判斷頁 2026-04-23、LMIA 豁免碼頁 2026-09-23、雇主特定工作許可頁 2026-03-31,查閱日均為 2026-09-24)。下列多數步驟是雇主的義務,求職者無法代替雇主完成。豁免碼的適用與否由 IRCC 審核人員判定,本文不代為判斷任何職位是否豁免,也不提供聘僱文件範本。
先分清楚兩組概念
第一組:工作許可的兩種型態。 IRCC 說明工作許可只有兩種——雇主特定工作許可(employer-specific work permit)與開放工作許可(open work permit)。雇主特定許可上會載明三組資訊:Additional Information(雇主、地點、職業)、Conditions(你必須符合的編號條件)、Remarks(額外說明或條件)。官方要求持有人必須遵守許可上列出的全部內容。
第二組:LMIA 豁免不等於工作許可豁免。 官方把這兩件事分開處理:
- LMIA 豁免適用:雇主可以不辦 LMIA,但你仍然需要工作許可,而且雇主必須在聘僱通知裡填入該 LMIA 豁免碼。
- 工作許可豁免適用:你不需要工作許可,但仍須確認自己是否需要簽證才能入境加拿大。
- 兩者都不適用:雇主要辦 LMIA,你也要辦工作許可。
很多人把「LMIA 豁免」聽成「什麼都不用辦」,實際上只是把雇主端的那一關換成另一套程序。
雇主端的判斷步驟
IRCC 給雇主的順序是:在雇用之前,先確認「是否需要 LMIA」以及「工作者是否需要工作許可」。官方寫成三個動作:
- 查閱 LMIA 豁免碼清單(判斷是否需要 LMIA)與工作許可豁免清單(判斷是否需要工作許可)。
- 選出看起來最貼近自身情況的豁免碼或豁免項目。
- 讀該項目的詳細說明,確認是否真的適用。
官方另有一條簡單的捷徑:如果工作者已經持有開放工作許可,雇主不需要 LMIA。 這也是為什麼開放工作許可對求職者的談判力差別這麼大——雇主端幾乎零流程。相關身分管理可參考站內的橋接開放工作許可(BOWP)說明與配偶開放工作許可的現行資格。
若豁免不適用,雇主要走臨時外國工作者計畫(TFWP)申請 LMIA。官方說明 LMIA 由加拿大就業及社會發展部(ESDC)管理與審核並發出決定信;雇主取得正面決定信後,必須把決定信副本與信件的 Annex A – Employment details 都交給工作者,並告知對方去申請工作許可。LMIA 本身的流程見站內的LMIA 指南。
走 IMP 時雇主要做的事與費用
IRCC 在 IMP 雇主頁把費用寫成「從加幣 230 元起,除非獲得豁免」,並另列一種情形:同時向 3 人以上的外國國民(表演藝術工作者及其工作人員)提出聘僱時,費用為加幣 690 元。
流程上,官方說多數情況下雇主必須:
- 繳交加幣 230 元的雇主合規費(employer compliance fee);並
- 在雇主入口網建立並提交聘僱通知表單。
聘僱通知必須包含四類資訊:雇主的事業資訊、想聘僱的外國工作者資訊、職務細節、薪資與福利。
提交後,雇主會取得一組聘僱通知編號(offer of employment number),官方強調這是7 位數,而且必須交給你;你拿到編號之後才能完成並送出工作許可申請。
不必繳費、不必用 Portal 的情況:官方明列,若聘僱的工作者持有開放工作許可,雇主不需要提交聘僱通知表單,也不需要繳交合規費(因為開放工作許可持有人可為任何加拿大雇主工作)。另外部分雇主本身就不需要使用雇主入口網或可免繳合規費,官方另有豁免說明頁。隔宿營輔導員(overnight camp counsellor)也屬於可走 IMP 的類型,官方寫明這種情形不需要 LMIA,並且可能依工作者的具體狀況免繳合規費。
豁免碼是怎麼來的:先看法條,再看代碼
LMIA 豁免碼頁是 IRCC 給內部審核人員的政策與作業指引,對外公開。它把法源講得很清楚:《移民及難民保護條例》(IRPR)第 204 至 208 條授權在不需要 LMIA 的情況下核發工作許可(對應 R200(1)(c)(i) 至 (ii.1));IRCC 再依政策把符合這些條文的具體情形整理成一組行政代碼,用來辨識不同的資格或條件。
法條分類如下:
| 法源 | 內容範圍 |
|---|---|
| A25.2 | 公共政策(公開政策下的開放工作許可等) |
| R204 | 協定或安排(含自由貿易協定) |
| R205 | 加拿大利益 |
| R206 | 無其他維生方式 |
| R207 | 在加拿大境內的永久居留申請人 |
| R207.1 | 受害/易受傷害的工作者 |
| R208 | 人道理由 |
官方在頁面上加了一句關鍵限制:符合某個 LMIA 豁免類別的資格,只代表你的申請不需要 LMIA;審核人員仍必須確信工作許可核發的所有法規要件都已滿足,包括 R200 的各項相關因素。換句話說,豁免碼不是核准。
還有一個容易混淆的歷史細節:官方提醒 2022-12-15 有多個代碼變更與新增,要求審核人員依工作許可類別的具體指示使用正確代碼。以《加美墨協定》(CUSMA)為例,舊碼 T21(貿易商)改為 T34、T22(投資人)改為 T35、T23(專業人士)改為 T36、T24(公司內部調動的高階主管)改為 T37。若你看到的資料仍在用舊碼,很可能是 2022 年以前的版本。
幾條常被問到的 IMP 路徑
法語流動工作許可(Francophone Mobility):官方說明只要工作者的法語口說與聽力達到中等程度(moderate proficiency),且將在魁北克以外的省份居住與工作,加拿大雇主就能不辦 LMIA 直接聘僱。查閱當日該頁標示費用加幣 155 元、狀態為「Open」(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3-05)。
創新類別(Innovation Stream,Global Hypergrowth Project):參與 GHP 的雇主可以在不辦 LMIA 的情況下聘僱外國工作者,前提是職位屬於 NOC 的 TEER 0、1、2 或 3(高技能),且雇主符合該職位的薪資評估要求。
全球技能策略(GSS)的 2 週處理:官方目標是在 2 週內審理符合資格且完整的 GSS 工作許可申請,LMIA 必要與 LMIA 豁免的職位都可能適用。資格限於:LMIA 豁免的高技能工作者(僅限 NOC TEER 0 或 1 的職位)、透過全球人才流(Global Talent Stream)聘僱的 LMIA 必要高技能工作者,以及隨行家庭成員。官方同時列出不適用的情形:在加拿大境內申請、申請不完整、文件非英法文且未附認證翻譯、紙本申請、以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Canada 申請,以及申請開放工作許可——官方明言開放工作許可不適用 2 週處理。要取得 GSS 待遇必須自加拿大境外線上申請(另有針對醫師與部分照護專業人員的境內加速條件)。
魁北克的延簽豁免(2026-03-13 起):官方在 IMP 聘僱流程頁公告,自 2026-03-13 起,在魁北克的工作者延簽時可能適用一項 LMIA 豁免,細節見官方連結的專頁。另外要注意魁北克的雙軌差異:若雇主走 LMIA,必須向魁北克移民、法語化及融合部(MIFI)取得魁北克接受證明(CAQ)並交給工作者,工作者申請許可時要同時附上 CAQ 副本與正面 LMIA 決定信副本;若雇主走 IMP(不需 LMIA),官方說工作者不需要 CAQ。
已經在加拿大境內的人不能在口岸申請
IRCC 在聘僱流程頁用方框強調一條規則:大多數已在加拿大的外國國民,不能再到口岸(port of entry)申請工作許可,初次工作許可與延簽都必須線上申請。官方同時警告:如果你以「維持身分」(maintained status)的工作者身分離境,回國時將失去工作的能力,直到申請獲准為止。這條規則直接影響過去常見的「出境再入境換許可」做法。這個身分狀態怎麼算,可對照站內的維繫身分(Maintained Status)整理。
官方也提醒其他準備事項:工作者需要正確的入境文件(訪客簽證或 eTA,通常會與工作許可一併核發);依工作內容與前一年居住地不同,可能需要體格檢查;部分國家對本國公民出境另有要求,須自行向本國主管機關確認。
常見問題(FAQ)
Q1:我可以自己申請 IMP 工作許可,不必雇主配合嗎?
不行。合規費與聘僱通知都在雇主端完成,而你需要雇主提交後產生的 7 位數編號才能送出申請。唯一例外是你本身已持有開放工作許可——這種情況雇主不需要提交聘僱通知,也不需要繳費。
Q2:加幣 230 元的合規費可以由我付嗎?
IRCC 官方頁面把它列為「雇主合規費」(employer compliance fee),並在雇主端的流程中要求繳交;該頁沒有說明費用可否轉由工作者負擔,本文不代為推測。涉及費用轉嫁的勞資議題請參考官方的工作者權益頁面與相關省級勞動法規。
Q3:豁免碼查到看起來符合,就一定能拿到工作許可嗎?
不一定。官方明確寫著符合豁免資格只表示不需要 LMIA,審核人員仍須確信所有法規要件(包含 R200 各項因素)都已滿足,才會核發工作許可。
Q4:LMIA 和工作許可差在哪?
LMIA 是雇主向 ESDC 取得的勞動市場評估文件,證明有聘僱外國工作者的需要;工作許可是 IRCC 核發給你的工作授權。兩者的申請人、審核機關與文件都不同,LMIA 豁免不代表免辦工作許可。
Q5:走 IMP 在魁北克工作,需要 CAQ 嗎?
官方說明若雇主是透過國際流動計畫聘僱(不需要 LMIA),工作者不需要 CAQ;但若雇主走 LMIA 路徑,就必須取得並提交 CAQ。
Q6:GSS 的 2 週處理是保證嗎?
不是保證。官方的用語是「我們的目標是在 2 週內審理符合資格且完整的申請」(aim to process),並列出多項不適用的情形。實際處理時間請查 IRCC 的處理時間查詢頁。
Q7:我在加拿大境內,可以出境到美加邊境辦新許可嗎?
官方說大多數已在加拿大的外國國民不能再在口岸申請工作許可,初次與延簽都要線上申請;並警告以維持身分的工作者身分離境者,返回後在申請獲准前無法工作。個案是否屬於例外,應以 IRCC 官方頁面與你的許可條件為準。
資料來源與免責聲明
- IRCC「Hire through the 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work-canada/hire-temporary-foreign/international-mobility-program.html (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5-05)
- IRCC「How to hire a worker(IMP)」: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work-canada/hire-temporary-foreign/international-mobility-program/how-to-hire.html (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4-23)
- IRCC「Find out if you need a 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work-canada/hire-temporary-foreign/find-need-labour-market-impact-assessment.html (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4-23)
- IRCC「LMIA exemption codes – 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corporate/publications-manuals/operational-bulletins-manuals/temporary-residents/foreign-workers/exemption-codes.html (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9-23)
- IRCC「Employer-specific work permits」: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work-canada/employer-specific.html (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3-31)
- IRCC「Global Skills Strategy for workers: Get faster processing」: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work-canada/special-instructions/global-skills-strategy.html (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7-30)
- IRCC「Francophone Mobility work permit」: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work-canada/special-instructions/francophone-mobility.html (官方標示修改日 2026-03-05)
七份頁面的取用時間都是 2026-09-24。許可制度與豁免範圍由 IRCC 與 ESDC 依法令及政策調整,金額與代碼隨時會換。上文只轉述公開規則,不預告任何職位會不會被認定為豁免、不保證核發結果、不附聘僱表單或申請書樣張。雇主流程的疑問請看 IRCC 的雇主專頁與 ESDC 說明;屬於個人移民安排的部分,可先用站內移民顧問登記狀態的查法確認對方是登記顧問(RCIC)或律師再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