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兒童福利金(CCB):臨時居民的 18 個月門檻與 2026–2027 年給付金額
CCB 由加拿大稅務局按月發給有未滿 18 歲子女的家庭。臨時居民要住滿前 18 個月、並在第 19 個月持有未載明排除文字的有效許可。本文整理資格、金額、共同監護比例與新移民要補的表單。

加拿大兒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Benefit,CCB)是加拿大稅務局(CRA)按月發給符合條件家庭的免稅款項,對象是未滿 18 歲的孩子。對剛到加拿大的人來說,最關鍵的一條是身分要求:持臨時居民身分的人必須「在加拿大居住滿前 18 個月」,並且在第 19 個月持有有效許可,該許可上不得載明「不賦予身分」或「不賦予臨時居民身分」。2026 年 7 月至 2027 年 6 月的給付期間,每名未滿 6 歲的孩子最高為每年加幣 8,157 元,6 至 17 歲最高為每年 6,883 元。
金額期間與角色說明:本文依加拿大稅務局官方頁面整理(資格頁最後修改 2025-11-20、給付金額頁 2026-06-23、申請方式頁 2026-06-25、CCB 主頁 2025-12-02,查閱日均為 2026-09-24)。CCB 由 CRA 而非 IRCC 管理,屬稅務與福利範疇。金額每年 7 月重新計算,門檻與比率會調整。本文不試算任何家庭可領金額、不代辦申請、不提供稅務規劃建議。
CCB 是什麼、誰在管
CRA 的定義是:CCB 是發給符合資格家庭、協助負擔養育未滿 18 歲子女成本的免稅月付款項。它可能包含身障兒童福利(child disability benefit)以及相關的省與地區方案。官方明確寫著 CCB 由加拿大稅務局管理。
兩件與報稅有關的事實要先記住:CCB 的款項不課稅,也不需要在報稅時申報為收入;但你是否有資格、能領多少,CRA 是依你每年申報的報稅資料判定,因此必須報稅才會持續核算。
另外,申請 CCB 時不需要另外申請相關的省與地區方案——官方說 CRA 會在你申請 CCB 時一併判定這些方案的資格。
資格要全部符合,一項都不能缺
CRA 列出的條件是「必須全部符合」,而且要逐個孩子檢查:
- 你與未滿 18 歲的孩子同住。
- 你是主要負責孩子照顧與養育的人。 官方對「主要負責」給了三個判斷面向:監督孩子的日常活動與需求、確保孩子的醫療需求得到照顧、必要時安排托育。
- 你是加拿大的稅務居民。 官方對居民的說明是:通常住在加拿大並建立了重要居住聯繫,例如在加拿大有住所、配偶或同居伴侶在加拿大、受扶養者在加拿大。若不確定自己的居民身分,官方要你查「Determining your residency status」的說明。
- 你或你的配偶/同居伴侶必須屬於下列之一:
- 加拿大公民
- 永久居民
- 受保護人(已收到移民及難民委員會的正面決定通知)——官方特別註明:持「Refugee Protection Claimant Document」者不符合 CCB 資格
- 臨時居民:必須同時滿足兩項——在加拿大居住滿前 18 個月,且在第 19 個月持有有效許可,且該許可上未載明「does not confer status」或「does not confe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 依《印第安人法》已登記或有資格登記者
- 你申請的不是已在領取「兒童特別津貼」(CSA)的寄養兒童。 官方說明:任何一個月只要該童有 CSA 可領,就不能同時領 CCB;若是依聯邦、省、地區政府或原住民治理機構的親屬照顧或密切關係方案與孩子同住並照顧他,只要該童沒有 CSA 可領,仍可能符合 CCB。
第 4 項的臨時居民條款是新移民最常誤解的地方:18 個月的居住+第 19 個月的有效許可是兩個要一起成立的條件,而且許可上的文字有排除規定。工作許可、學生許可的身分維持方式見站內的維繫身分(Maintained Status)說明。
由誰申請:官方的「女性推定」規則
這條規則常讓人意外。CRA 寫明:當配偶或同居伴侶雙方與孩子同住在同一住所時,推定由女性家長主要負責家中所有孩子的照顧與養育,應由她提出申請。官方說明這項「女性推定」是法律規定,而且依《所得稅法》每一家戶只能發出一筆款項;並補了一句:不論由哪一位家長領取,金額都相同。
若實際上是另一位家長主要負責,官方的做法是:由該家長提出申請,並附上女性家長簽署的信件,聲明對方主要負責家中所有孩子的照顧與養育。若孩子與同性別的兩位家長同住,則只由其中一位為家中所有孩子提出申請,官方說這種情況不需要那封信。
共同監護怎麼算:40% 與 60% 兩條線
孩子只有部分時間與你同住時,CRA 用時間比例劃分:
| 孩子與你同住的時間 | 官方認定 | 誰應該申請 |
|---|---|---|
| 約各半(40% 至 60%) | 共同監護 | 兩位個人都應申請 |
| 超過 60% | 視為完全監護 | 由你申請 |
| 低於 40% | 你不是符合資格的個人 | 你不應申請 |
| 平常住對方那裡,但某段期間主要住你這裡(例如暑假) | 暫時性監護變動 | 你只能就孩子住你這裡的那段期間申請 |
官方對 40–60% 的舉例是:一週住你這裡、一週住對方那裡,或一週有 4 天住你這裡、3 天住對方那裡。另外官方要求:共同監護狀況改變時必須通知 CRA。暫時性的監護變動結束後,若孩子回到對方那裡,對方需要重新申請才能恢復領取。
2026 年 7 月至 2027 年 6 月的金額
官方說這個期間的金額依你 2025 年的調整後家庭淨收入(adjusted family net income,AFNI)計算。AFNI 若低於加幣 38,237 元,可領每個孩子的最高金額,不會被削減:
| 孩子年齡 | 每年最高 | 換算每月 |
|---|---|---|
| 未滿 6 歲 | $8,157 | $679.75 |
| 6 至 17 歲 | $6,883 | $573.58 |
超過門檻後的削減方式依孩子人數而異。以一個孩子為例:
- AFNI 在 $38,237 至 $82,847 之間:總額扣除「超過 $38,237 部分的 7%」
- AFNI 超過 $82,847:總額扣除「$3,123 加上超過 $82,847 部分的 3.2%」
官方在頁面上附了自己的計算示例(以下數字均為 CRA 官方頁面所載):有一名未滿 6 歲孩子、AFNI 為 $45,000 者,超過門檻 $6,763,乘以 7% 得削減 $473.41,$8,157 減去後為每年 $7,683.59(約每月 $640.29);同樣一名孩子、AFNI 為 $100,000 者,超過 $82,847 的部分為 $17,153,乘以 3.2% 得 $548.89,加上 $3,123 後削減 $3,671.89,$8,157 減去後為每年 $4,485.11(約每月 $373.75)。
兩個孩子的削減比率不同:AFNI 在 $38,237 至 $82,847 之間時,扣除的是超過門檻部分的 13.5%。孩子更多時的比率與固定金額,官方另有對應的計算區塊。本文不代為試算個別家庭的金額,CRA 另有官方的兒童與家庭福利估算工具可用。
AFNI 的官方定義也值得記下來:家庭淨收入(你與配偶報稅表第 23600 行的合計),減去收到的普及兒童照顧福利(UCCB,第 11700 行)與註冊身障儲蓄計畫(RDSP,第 12500 行)收入,再加回已償還的 UCCB 與 RDSP 金額(第 21300 行與第 23200 行)。
年齡與出生時點怎麼影響款項
CRA 在頁面上給了三個時點的官方示例:2027 年 3 月出生的孩子,可從 2027 年 4 月起領取(或符合資格後的次月);2027 年 3 月滿 6 歲的孩子,3 月仍按未滿 6 歲的費率計算,4 月起改按 6 至 17 歲費率;2026 年 12 月滿 18 歲的孩子,最後一筆款項是 2026 年 12 月,並按 6 至 17 歲費率計算。
金額本身則是每年 7 月重新計算,依前一年的報稅資料調整。
新移民要多交哪些表
一般申請時機,官方列出四種:孩子出生、孩子開始或重新與你同住、你開始、結束或改變共同監護安排、你取得孩子的監護權。官方建議在你或配偶符合資格後盡快申請。
新移民或返回加拿大居住者的額外要求(官方原文列為一個獨立區塊):
- 填寫並簽署 Schedule RC66SCH(Status in Canada/Statement of Income)
- 將 RC66SCH 與 Form RC66(Canada Child Benefits Application) 一起郵寄到你的稅務中心
若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侶在一年中任何一段時間是加拿大的非居民,還必須就他非居民的每一年(或部分年度)填寫 Form CTB9(Canada Child Benefit – Statement of Income)。
另外兩種常見的補件情形:
- 出生證明:若 CRA 從未為該孩子支付過福利,而你透過 CRA 帳戶線上申請或郵寄申請,就必須附出生證明;證明上需有孩子的姓、名與出生日期。若你是透過出生登記途徑申請,則不需附,因為省或地區會把資料安全地提供給 CRA。
- 申請的期間起始於 11 個月以前:官方要求另外提供公民或身分文件(例如加拿大出生證明、加拿大護照、永久居民卡,或你與配偶的加拿大移民身分文件)、證明你住在加拿大的文件(至少 3 種類型,例如租約、租金收據、水電瓦斯電話等帳單、駕照或車籍資料)、每個孩子的出生證明,以及證明你主要負責照顧的文件(至少 3 種類型,例如托兒所或學校載明孩子聯絡資訊的信函、成績單、註冊文件、社團或活動的報名表或收據、完整簽署的法院命令或分居協議)。
官方還提到:提供非英文或法文的正本文件時,必須附上可接受的翻譯與正本副本。
常見問題(FAQ)
Q1:我持工作許可剛滿一年,可以先申請 CCB 嗎?
臨時居民的條件是「在加拿大居住滿前 18 個月」並且「在第 19 個月持有有效許可」,兩項要一起成立。是否已達門檻由 CRA 依你的居住紀錄與許可文件認定,本文不代為判定。
Q2:我是永久居民,配偶是臨時居民,這樣算符合嗎?
官方的寫法是「你或你的配偶/同居伴侶」必須屬於清單上的身分之一,公民與永久居民都在清單內。但這只是第 4 項條件,其餘各項(同住、主要負責、稅務居民、非 CSA 寄養兒童)仍必須全部符合。
Q3:許可上寫「does not confer status」會怎樣?
官方明確把它排除:臨時居民在第 19 個月持有的有效許可,不得載明「does not confer status」或「does not confe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
Q4:CCB 要繳稅嗎?要申報嗎?
不用。官方寫明 CCB 款項不課稅,而且不必在報稅表上申報。但你仍須每年報稅,CRA 才能核算你的資格與金額。
Q5:夫妻分居、孩子一週換一次,兩個人都要申請嗎?
官方對 40% 至 60% 的情形寫的是「兩位個人都應申請」,並要求共同監護狀況改變時通知 CRA。實際分配與個案認定由 CRA 判定。
Q6:金額什麼時候會變?
官方說每年 7 月重新計算,依前一年度的報稅資料調整。本文列出的是 2026 年 7 月至 2027 年 6 月期間、依 2025 年 AFNI 計算的金額。
Q7:CCB 與省級的兒童福利要分別申請嗎?
不需要。官方說明申請 CCB 時,CRA 會一併判定相關省與地區方案的資格。
Q8:申請被 CRA 審查(review)怎麼辦?
CRA 在 CCB 主頁另有「What to do if the CRA reviews your benefits」的專頁說明。本文不代為預測審查結果或提供應對話術;文件補正請依 CRA 通知的要求辦理,必要時可撥打官方的 CCB 服務電話 1-800-387-1193 詢問。
資料來源與免責聲明
- CRA「Canada child benefit (CCB)」主頁: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child-family-benefits/canada-child-benefit.html (CRA 標示的修改日 2025-12-02)
- CRA「Who can apply – Canada child benefit」: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child-family-benefits/canada-child-benefit/who-apply.html (CRA 標示的修改日 2025-11-20)
- CRA「How much you can get – Canada child benefit」: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child-family-benefits/canada-child-benefit/how-much.html (CRA 標示的修改日 2026-06-23)
- CRA「How to apply – Canada child benefit」: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child-family-benefits/canada-child-benefit/how-apply.html (CRA 標示的修改日 2026-06-25)
四份 CRA 頁面都在 2026-09-24 取用。誰有資格、發多少、門檻在哪,全部由加拿大稅務局依法令與逐年調整決定。上文轉述的是公開規則,不替任何家庭算金額、不保證核付結果、不提供稅務或福利規劃建議。個別情況請打 CRA 的 CCB 服務電話 1-800-387-1193,或找有資格的稅務專業人員;牽涉居留身分的部分,請一併核對你許可上的文字,以及站內加拿大稅務居民身分與所得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