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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大西洋移民計畫(AIP):雇主指定、語言與申請流程(2026)

首次發布:

AIP 候選人需取得大西洋省份指定雇主的全職非季節性工作邀請,並通過省府背書,再向 IRCC 提交 PR 申請。語言要求:TEER 0-3 職業需 CLB/NCLC 5,TEER 4 職業需 CLB/NCLC 4(聽說讀寫各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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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移民計畫(Atlantic Immigration Program,AIP)是加拿大聯邦移民計畫,讓取得大西洋省份指定雇主工作邀請的技術工人,或在大西洋地區完成學業的國際畢業生,透過省府背書流程取得永久居留(PR)。計畫目前持續開放,適用加拿大四個大西洋省份。

本文依據 IRCC 官方頁面整理,AIP 主頁最後更新日 2026-06-22,查證日 2026-09-12。內容僅供參考,個別情況各有不同,移民申請請以 IRCC 官方最新公告,或持牌移民顧問(RCIC)的專業意見為準。

適用省份

AIP 適用以下四個大西洋省份:

  • 新不倫瑞克省(New Brunswick,NB)
  • 新斯科細亞省(Nova Scotia,NS)
  • 愛德華王子島省(Prince Edward Island,PEI)
  •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NL)

候選人的工作與居住必須在所申請的大西洋省份境內。

適用對象

根據 IRCC 官方說明,AIP 的申請人分為兩類:

技術工人(Skilled Workers):目前身在境外,或在加拿大持有效臨時居留身份(如工作許可)的外籍工作者,需取得指定雇主的全職、非季節性工作邀請。

大西洋地區國際畢業生(Atlantic Graduates):須符合 IRCC 所列大西洋畢業生條件,才可豁免工作經驗。官方條件包括:在大西洋四省認可大專院校完成至少兩年學程、畢業後未滿兩年即申請 PR、就學期間為全日制、畢業前兩年內在大西洋省份居住至少 16 個月,並持有當時所需簽證或許可。細節以 IRCC 工作經驗頁為準。

候選人申請資格

1. 取得指定雇主的工作邀請(Work Offer)

候選人必須取得已獲省府認定的「指定雇主(designated employer)」所提供的全職(每週至少 30 小時)、非季節性工作邀請。工作職位必須在大西洋省份。TEER 0–3 的邀請須自成為永久居民起至少一年;TEER 4 須為無固定結束日的長期職位。雇主使用 IRCC 表格 IMM 0157 發出正式邀請。

2. 工作經驗(技術工人適用)

申請前五年內,至少累積一年(1,560 小時)有薪、合法授權的工作經驗。大西洋地區國際畢業生豁免此要求。

3. 學歷

  • TEER 0 或 1 職位:需相當於加拿大一年制大專以上學歷。
  • TEER 2、3 或 4 職位:需相當於加拿大高中學歷。
  • 若學歷非由加拿大機構頒發,需提交「教育資歷評估(Educational Credential Assessment,ECA)」,ECA 自完成日起算不得超過五年。

4. 語言能力

需提交認可的語言測試成績,成績自測試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 TEER 0、1、2 或 3 職位:聽、說、讀、寫四項各需達到 CLB/NCLC 5 以上。
  • TEER 4 職位:聽、說、讀、寫四項各需達到 CLB/NCLC 4 以上。

5. 安置計畫(Settlement Plan)

候選人需由大西洋省份認可的安置服務機構完成需求與能力評估,並取得安置計畫,雇主在申請省府背書前需收到此計畫。

6. 定居資金

若候選人目前不在加拿大持有效工作許可工作,需提供足夠的資金證明,說明抵達後能夠支持自己及隨行家人的初期生活。

申請流程概覽

根據 IRCC 官方說明,AIP 的主要流程如下:

  1. 雇主取得省府認定:雇主向大西洋省份政府申請「指定雇主」資格。各省各有申請流程,取得指定資格不收費用。官方原則是同一經營團隊在大西洋省份連續實際營運至少兩年;若在其他地點營運,須取得該省對遷入計畫的核准。
  2. 雇主發出工作邀請:以 IRCC 表格 IMM 0157 正式發出工作邀請,交由候選人簽署留存。
  3. 候選人取得安置計畫:透過雇主介紹的認可安置服務機構,完成評估並取得安置計畫。
  4. 雇主向省府申請背書(Endorsement):雇主代表候選人向省政府提交背書申請,獲批後候選人收到背書憑證(Endorsement Certificate)。
  5. 候選人向 IRCC 提交 PR 申請:連同背書憑證及其他要求文件(含 ECA、語言測試成績、資金證明等),遞交永久居留申請。
  6. 等待 PR 期間可申請工作許可:若候選人需要工作許可,可在 PR 審查期間向 IRCC 申請,前提是已取得雇主工作邀請及省府推薦函。

費用

AIP 申請的相關費用請以 IRCC 官方費用清單(ircc.canada.ca)為準。雇主取得省府「指定雇主」資格,官方說明無需費用。

常見問題

我目前不在大西洋省份,可以申請 AIP 嗎?

可以。根據 IRCC 說明,候選人可以目前身在境外或在加拿大其他地區持臨時居留身份,只要取得大西洋省份指定雇主的工作邀請即可申請。取得 PR 後,需前往大西洋省份工作與居住。

AIP 和省提名計畫(PNP)有什麼不同?

AIP 是聯邦計畫,由 IRCC 管理,流程包含省府背書但名額獨立。大西洋四省也各自有 PNP(省提名計畫)選項,PNP 由各省自行管理;AIP 與 PNP 是兩條分開的途徑。詳情可參考:加拿大 PNP 省提名計畫指南。

AIP 的 PR 申請處理時間是多少?

IRCC 官方說明,處理時間因申請量、文件完整度等因素而異。請以 IRCC 官方處理時間頁面的即時數據為準,本文不提供特定天數預測。

申請 PR 之前需要哪些體檢和背景調查文件?

移民申請通常涉及移民體檢(IME)和警察背景查驗,具體要求依申請類別和 IRCC 指示而定。相關說明可參考站內文章:加拿大移民所需的醫療、警察背景與生物辨識。

若你對 AIP 適用性或流程有疑問,建議尋求持牌移民顧問(RCIC)或移民律師的專業意見。確認顧問資格的方式,可見:加拿大移民顧問資格查驗指南。加拿大移民整體路徑概覽請見:加拿大移民路徑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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